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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传说与田背刘氏的妇女地位

 

 

     资料来源: 汀航驿站新闻资讯 2008-09-20]

 

严雅英

上杭县客家族谱馆

 

上杭县中都乡田背刘氏是一个人口众多、文化比较发达的宗族群体。自从宋元之际刘氏迁往开基以来,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最终使田背成为一个单姓独大的村落,而且涌现出一批儒家知识分子和商人,营造了许多祠堂、庙宇,并编修了体例完备的族谱,由此田背刘氏成为远近闻名的巨姓大族。然而,就在这个宗族制度比较强固、发达的社会里,我们却发现妇女在传统社会生活中仍扮演着颇为重要的角色,有些事例甚至完全违背了一般以男性为主的宗法原则。这种现象的产生究竟原因何在?是田背刘氏所独有还是客家传统文化的特色?诸如此类的问题显然需要认真探讨。

本文拟利用上杭县客家族谱馆经过长期收集到的完整的刘氏宗族文献,结合田野调查所得的各种传说故事等口碑资料,对传统社会中田背刘氏的妇女地位问题作一番初步的探讨。内容包括:一、刘氏的宗族来源与发展,二、刘氏的宗族文献,三、从文献和传说看刘氏妇女的社会地位,四、客家妇女地位问题的分析和讨论,五、初步结论。

Abstract: Tianbei Liu, in Zhongdu Township of Shanghang County, is a patriarchal clan community with large population and developed culture. Since Song and Yuan dynasty, Liu had moved to Tianbei to set up the foundation. With several hundred years development, Tianbei has become a big village with sole clan name. There emerged one group of Confucians and merchants, who built many ancestral halls and temples, and compiled the genealogy with guiding principles and detail rules. Thus, Tianbei Liu becomes a great patriarchal clan renowned for miles around. However, in this society which has firm and developed patriarchal clan system, we actually discovered that women acted quite important role in the traditional social life, even some instances completely broke the patriarchal clan system primary as masculine. What are the causes of this phenomenon? Is that the unique of Tianbei Liu or the characteristic of traditional Hakka culture? Such questions need to be earnestly searched into.

This thesis, using the integrated Liu clan literature collected by Shanghang Hakka genealogy hall and kinds of oral fable story obtained from field investigation, makes preliminary discussion to the status condition of Tianbei Liu women in traditional society. The content includes: 1. The origin and developing of Liu patriarchal clan; 2. The literature about Liu patriarchal clan; 3. Realize Liu women’s social status in terms of literature and fable; 4. Analyze and discuss the status condition of Hakka women; 5. Preliminary conclusion.

一、刘氏宗族的来源与发展

田背村地处上杭县的南部,是上杭县中都镇所辖的20个行政村之一。宋淳化五年(994)上杭升场为县,将县域划分为在城里、来苏里、胜运里 、溪南里 、古田里 、白砂里、平安里七个里 ,中都即来苏里。中都之名称形成有一说,相传明末清初,为了繁荣地方经济,胜运里绅士集资在兴市(今中都镇墟场)南面的陈家祠修建了一个叫“瓜墩墟”集市,瓜墩墟建成后兴市成为当地百姓集市之地。到了乾隆、嘉庆年间,又有一些地方绅士集资在离兴市“瓜墩墟”不远的兴岗寨下建筑了一座文馆。文馆建成后,兴市逐渐成为四方百姓的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兴市又因其周围地盘广阔、人口集中,像座小都城,有来苏里中心都市之称——中都因此而得名。之后,兴市之名逐渐被中都墟所替代。民国年间,来苏里中都按地势和水流方向,划分为上都、中都、下都,本文所指的中都即为此。

中都镇辖区面积150平方公里,它东连上杭的庐丰乡、稔田乡,西与武平县象洞乡、广东梅县松源镇、蕉岭县北磜乡接,南与永定县洪山乡接壤,北与上杭县的临城镇、湖洋乡相邻。中都镇设军联村、蛟腾村、兴坊村、复兴村永联村、田背村、古坊村、富光坑、陈和村古基村、亲睦村、都康村、长徐村、罗溪村、黄店村、由安村、睦邻村、饶坊村、瑞香村、仙村20个行政村,耕地1.9万亩,山林面积19万亩,鱼塘面积1500亩,库湾600亩。平均海拔278.1米,平均气温19.6℃,年降雨量在1700毫升以上,无霜期310天左右,往县城32公里,距广东蕉岭县城48公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

田背村,离中都墟1.5里,它东界本都饶坊,西界武平县象洞,南界本都罗溪堡,北界上都与武平苋塘等处,东西南北相距十里,四周皆山,地势自北而南,其山自北而东,形局狭窄,东西南北相距约五里,气候温和。一条发源苋塘的大溪,汇聚左八条右六条小溪,穿田背村庄而流入赤岭水口,出尧坊与罗溪、前丰溪水汇合注入汀江。这条大溪穿田背村而过,将田背村分割成南北两个部份,大小溪二岸均是田塅,土地肥沃,村民大都沿着主溪二傍依山水居住。田背村有村里、上寨、中寨、樟树下、橙树下、凹头、桥下、赤岭下、黄沙坑、庵脚里、背坑十一个自然村,村部设在村里。

田背村早年有傅、朱、刘、罗、张许多姓居住。最早迁入田背的是傅姓,由上杭白砂迁入。朱姓较刘姓早到田背,居住在朱家巷(今中心屋),田背朱姓无文字数据留传,但在田背刘氏族谱中却有记载,朱姓在田背人口最多时期是清咸丰年间,有30余户,到了1876年,朱姓户数减至20余户。刘姓迁自江西。罗姓何时迁入不详,后转迁罗溪罗坊山。张氏迁自下都保安,住樟树下,相传因刘氏在樟树下立“三将公王”神位后,对张姓生存不利,后来张姓也迁离田背。许姓何时迁入,何时迁离无考。2050年代后又有丘姓和蓝姓迁入田背。田背村现有傅、朱、丘、刘氏四姓居住, 200512月田背村人口统计数据显示,田背村现有人口4521819人,其中傅氏1151人、朱姓一户5人、丘姓二户7人、刘姓4291756人,刘氏占田背村总人口的97.4%

田背刘姓是由江西瑞金塘背迁入的,开基祖是刘十郎、刘十一郎兄弟。对其上祖源流,刘十郎、刘十一郎所书详尽不一。刘十一郎一脉修族谱时,曾派人到原乡寻根,但因找不到族源,后来仅在族谱扉页的刘氏宗枝图中,奉江西通判公刘一郎为太始祖。刘十郎一脉的族谱对其上祖来源却有较详细的说法,即祖籍是江西赣州瑞金县塘背村人,刘十郎是江西铁墓记通判刘一郎的曾孙。又说祖上在江西瑞金居住时家族极其富有,元朝仁宗延佑二年(1315)七月,因赣州蔡五九举事自称天王,打破汀州城,攻陷宁化县后,元朝派大将军张驴随统兵剿,瑞金因此大遭祸害,为避战乱,刘十郎、刘十一郎兄弟,各怀金数百,携家眷与仆人张四郎从江西瑞金塘背沿山涉水,草行露宿徙步四月后,到达来苏里中都,见田背山水环聚,便在此购置田宅,居住下来。刘十郎、刘十一郎均奉江西铁墓记通判刘一郎为太始祖。

刘十郎、刘十一郎到田背后,他们先是在田背的单长坑居往,约五十年后从单长坑迁居地势平坦旧寨背。到了明洪武五年(1372),即刘十郎、十一郎传下第五代时,因刘姓喂养的母猪跑到赤岭下产下猪仔,这一事件,使得两支裔孙一致认为赤岭是个风水宝地,于是刘十郎、刘十一郎裔孙又做出了从旧寨背迁赤岭下居住再次迁居的决定,两房商定,以赤岭下的横堤为界,十郎裔住堤上,称上屋,十一郎裔住堤下,称下屋。刘十郎、刘十一郎分别被其裔孙奉为一世祖。刘十郎一脉传到第四代派分万八郎、万九郎两房,刘十一郎一脉第五代分兴甫、受甫两房,受甫之子刘继宗一脉又分海、清、淮三房。在刘十郎、刘十一郎派繁的裔孙中,刘继宗一脉繁衍最盛,2005年田背刘姓统计,刘继宗裔占整个田背村刘氏总人口的6/7

 

 刘十郎

 


 

十四郎(移蓝家渡)        百五郎

 


 

小四郎(移下都竹山下)      小五郎         小六郎(殇)

 


 

         万六(止)   万八       万九

 


 

六一郎                             源清    源性    源海

 


 

文四郎、文五郎、文六郎                         福善    胜祖(文四郎)

 

刘十一郎

 


 

念二郎(无考) 念五郎(移下都)  念四郎(移县城) 三五郎(移嘉应州)     三六郎

 

 


 

       四六郎(止)     四七郎

 


 

       文聪(无考)  义贤    宗海(移本乡背坑)

 


 

兴甫                          受甫

 


 

成宗、得宗、执宗、文宗                继宗

 


 

                                          沔(止)   洧(迁外省)

刘氏定居赤岭后,裔孙逐步分居在田背乡的村里、上寨、中寨、樟树下、橙树下、凹头、桥下、赤岭下、黄沙坑、庵脚里、背坑十一个自然村,并向闽、粤、赣、台等地迁徙

13151921年间刘十郎、十一郎裔外迁统计表[1]

始 祖

       

西

广

210

1115

1620

21

 

10

32

38

 

39

15

5

2

 

 

19

80

十一郎

6

94

132

17

107

40

25

19

12

3

43

249

 

16

126

170

17

148

55

30

21

12

3

62

329

注:刘姓迁台裔孙为:18世,现科、清万;22世,阿宝、阿玉,随母龚氏在台湾府新竹县居住;23世,传联,在桃园县居住;22世,刘田梅招(金和妻)在新竹县关西新富里。

 

落居在田背的刘氏以农为本精于商贸,族中青壮年男子多从事贸易经商活动,妇女与老人在家耕农教子。据田背刘氏报告人介绍,田背刘姓从明末清初就开始了远涉湖南长沙、湖北武汉、四川重庆、江西赣南、广东羊城与龙川的商贸活动,经营的模式从贩运商品发展到在当地开店、设庄,规模从小到大。他们成帮结伙外出经商,年初出门,年尾挑着银圆回家,其间致富者不乏其人。如刘十郎裔刘子任,讳衡庵,一举成为上杭县南路的首富,在中都田背井子湖亭右畔有一座保存完好“乐善好施”牌坊,就是当年刘子任捐银1000两修贡院后,道光甲午年(1834)道光帝封赠“乐善好施”时所建。清乾隆、嘉庆、道光期间,是田背刘氏辉煌时期。出外经商的刘姓,将大量的银圆带回田背后,田背村刘姓开始了立祠堂(这一时期共建宗祠、庙宇14座)、创蒸尝、建私塾、修族谱,村中黄沙坑、桥下、上砂、樟树等43幢大堂屋如宏文馆、谦益楼等都是这一时期兴建起来的。这一时期田背刘氏还做了二件大事,第一,在田背村区域范围的上寨、中寨、樟树下,分别建起了宗族自保的“浒安寨”、“中兴寨”、“康宁寨”,以抵御兵燹。“三寨”的建立,在田背刘氏发展的历史上成功地保护和拯救了刘氏宗族;第二,组织武平、长汀三县刘氏,创办 “闽省三山试馆” 和“汀州会馆”两级试馆。“闽省试馆之设,创自嘉庆庚申(1800),距今七十余载,其时前辈若斐章、树仪伯等联合三邑,题名配享,立试馆,为赴科息肩之地,约需万金”[2]。刘斐章,字汝明、刘树仪都是田背刘氏裔孙,刘斐章还是田背刘氏第三次修

 

田背村刘氏居住分布图

 

          西

文本框: ●庵脚里

                                                    

 

 

 

 

 

 

 

 


 

              ●单长坑

文本框: 怀远亭
 

 

 


 

                          

文本框: 鸭神公王

                         

 

●旧寨背

                          ●上寨 (浒安寨)

 

文本框: 中寨 (中兴寨)

  


 

                    

             ●村里

                       ●樟树下

 

文本框: 靖戍侯王
 


 

                 

                  桥下

云霄阁

              ●背坑

赤岭下●   

文本框: ●

         ·     ●橙树下 (康宁寨) 

永济桥  

                             ●凹头

 

 

 

 

谱的倡修者。田背刘氏共发起了长汀、上杭、武平三县的65个村(其中长汀县15个村、上杭县24个村、武平县25个村)的裔孙参加捐资活动,建好后的“闽省三山试馆”共捐配享正厅3211名,后厅477名,左配993名,共5447名,其中田背村1268名。“闽省三山试馆”建成之后还存银3956元,三县刘氏又在汀城听鸡鸣最早处寅湖峰状元山脚下,购得房产建刘氏家庙称“汀城试馆”。“闽省三山试馆”“汀城试馆”的建成,为三邑儒仕科举考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培养了大批刘氏科举人才。如今座落在省城的三山试馆已经失考,而汀城试馆基本完好,但三山试馆的历史已经记载在经过历次重修的《闽城刘氏试馆名谱》中,被田背刘氏完好的保留下来。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刘氏一越成为田背旺族,最终使田背成为一个单姓独大的村落。

明嘉靖至清光绪年间田背刘姓文武举人、贡生、庠生统计表

文举

武举

副举

翰学

贡士

附学贡生

贡生

庠生

增生

诸生

武庠生

国学

7

5

4

1

17

14

20

199人,其中明朝83

19

432

 

二、田背刘氏的宗族文献

田背刘氏自开基以来,先后进行了六次族谱编撰工作。明嘉靖年间,刘十一郎一脉首先开始酝酿修谱之事。倡议者是刘十一郎继宗一脉清公房十一世裔孙刘中和。刘中和15261598,字叔时,号致吾,庠生,“生平冲夷蕴藉,饮人以和。当日合族未修总谱,公毅然自任,遵所已知求所未知参校删述,历数春秋而得其详”[3]刘中和在族谱修撰中,如其所知地记载了刘十一郎开基田背后至1562年家族繁衍与族中大事的历史,对族中“间有显晦不一,俱直书实记,无丝毫冒昧之端”[4]首修族谱经过数年时间于嘉靖辛酉年(1562)编撰而成,在族人中产生了“迄今阅斯谱而油然生孝弟之心”[5]之敬宗睦族效应。首次修谱约百年之后的明万历年间,刘十一郎一脉进行了第二次修谱,亦为抄本。刘十一郎一脉最大规模的修谱活动,是该家族发展的鼎盛时期即清嘉庆年间进行的第三修撰。此次倡修者是刘十一郎继宗淮房一脉十七世裔孙刘汝明。刘汝明(17541830),讳斐章,号南园,邑庠生,清嘉庆庚午(1810)科中式二十四名举人,清道光丙戌(1826)挑教谕,改授国子监监丞。刘汝明是参加田背刘氏家谱修撰的第一位举人,他作为族中最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倡修族谱时已65岁,他的倡议得到族人响应,参加修谱的还有族中的刘森芳、秉清、联德、文澜、华琼、希奎、纬才、孚庆、振琳等人。三修谱设谱局于新建的宏文馆内,306人捐资,共筹银1151两多,又花边200圆,全谱用樟木刻版,嘉庆壬午(1821)三修谱告成,共印101部。

刘十郎一脉首次修谱迟于刘十一郎一脉,始于明万历五年(1577),由刘十郎十世孙刘希文、刘南田等倡修,手抄本。刘十郎一脉大规模修族谱是清光绪二年(1876)的五修谱。此次修谱由刘十郎二十世孙刘菁倡议,参加修谱的还有族中的刘善富、刘朝勋、刘守谦、柏庆、荣皆、和熏、勋伯、盛德、步青、开顺、锦崇、辛兆、守常等,共有34人捐资,筹得花边80圆,如同刘十一郎于清嘉庆年间三修谱一样,全谱用樟木版刻成。

刘十郎、刘十一郎一脉历次修谱表

 

 

十一郎

时间

版本

主修者

时间

版本

主修者

1577

手抄本

希文(10世)等

1561

手抄本

中和(11)

1720

手抄本

仁山(15)

明万历年间

手抄本

维柱(13)

1746

手抄本

慕周(16)

1820

樟木版

斐章(17)

1824

手抄本

兆铨(17)

1875

樟木版

日庄(19)

1876

樟木版

善富(18)

1921

樟木版

进梅(20)

 

刘十郎与刘十一郎在族谱修撰的历史上都各自进行了五次,一直到1989年,刘十郎、刘十一郎两支才走向联合修谱之路。这次联修的族谱被称作六修谱。六修谱组织了以当年田背村书记刘致龙为组长,刘炳唐为副组长,刘科芬等人参加的撰修班子,全谱首一卷又十卷,线装16册。六修谱首卷载田背刘氏上祖源流及谱序、裔孙迁徙录、文存、艺文志、墓志铭、图志、祠堂记等。卷一至卷十,为各房世系。六修谱截止199071日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间,谱本以刘十郎、刘十一郎为一世记代,共28世。

田背刘氏不但修撰和保存了体例完备的族谱,1991年还编写了田背村志。该村志由田背刘登奎主编,中都田背村志编纂组编,腊刻本。田背村志主要记载以刘氏为主的田背村大事记、建置沿革、人口、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风俗、宗教、蒸尝、人物传等内容。

此外,田背刘氏还保存了当年由田背刘氏主持修建的“榕城三山试馆”和“汀城试馆”的试馆谱《闽城刘氏试馆名谱》。《闽城刘氏试馆名谱》为民国廿六年(1937)刻本,该谱首列“第三次修复三邑祠序”、同治三年(1864)岁在甲子六月吉日合族重修“刘氏源流考”、宋祥兴(1279)二年已卯五月吉日文天祥撰“谱序”、嘉庆六年(1801)岁次辛酉中秋月谷日嗣裔斐章撰“三山试馆记”、道光四年(1824)岁次甲申秋九月谷旦嗣裔斐章于卧龙试馆撰“汀州试馆叙”、同治九年(1870)正月上浣裔孙敬斋氏尚临撰“汀城试馆重修记”和嘉庆四年(1799)已未年十一月十一日 “福州侯官县令关于本试馆原来主请给招买告示”、“试馆屋契”、“汀祠买屋契式”、“试馆新置店屋契”、“汀城试馆屋业”内容,以及配享正文。正文共立考妣牌位18534个,其中考8138位,妣10396位。在该试馆谱中,记录了《榕城三山试馆》为清保台将士、太子少保刘国轩[6](长汀籍)所立神位牌的历史。

田背刘氏还保留了各种会尝、分阄薄、碑记、牌坊文献资料和各种传说口碑资料。例如田背云霄阁内,保存了多块的碑刻文献。云霄阁位于田背村水口,亦称水口宫,又名罗星宫,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塔身高17米,是田背第一座古建筑。云霄阁始建于明嘉靖(1522~1566年)年间,初建二层。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田背刘氏又将其加高至七层。云霄阁一至三层以大石为基,泥木结构,呈四方形,从第四层起转八角全属用木头架设,檩椽交错,结构精致,顶棚、窗棂、神龛上,分别绘有龙凤图案,刻有花鸟浮雕。云霄阁的第一层至第五层分别供奉三夫人、三仙师、观音、妈祖、北帝祖师、魁星、财神、五谷神等菩萨,它是田背村与周边百姓祭祀神灵的场所。在云霄阁一楼厅内,共镶嵌五道碑文,这五块碑文别是:乾隆拾玖年(1754)岁次甲戌仲秋月立碑刻《今特乐助文会银两田税名次开列》,碑宽70公分高125公分(共二块碑),该碑文嵌刻一楼下厅左右;嘉庆四年(1799)孟夏月立碑刻《天后圣母田碑》,碑高120公分,宽65公分,该碑文嵌刻在一楼下厅右侧;道光四年(1824)季夏月,为重修罗星宫捐助芳名所立碑刻《乐助碑》,碑宽70公分,高110公分,碑文嵌刻在一楼下厅左壁;道光十年(1830)岁次庚寅仲秋月立的碑刻《劝捐缘首刘象文母陈氏》,碑宽50公分,高85公分,碑文嵌刻在一楼下厅左壁

田背刘氏一族,几百年来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家族文献资料,在这些众多的宗族文献资料中,有着许多与妇女相关的记载,如族谱中的坟图(婆太墓地图)、诰封、寿序、家传、节孝记及世系表中妣某、某姓之女生卒等都与妇女有关。又如在云霄阁内保存的五道碑文中的一块《劝捐缘首刘象文母陈氏》,就是一块记录了以田背妇女为缘首的碑文。此外,在田背刘氏一族还保留了二份完整的分阄簿,这两份保留下来阄书都是由田背妇女主持分阄的文书契约。这些文献,都为田背妇女问题研究提供珍贵的史料依据。

 

三、从文献和传说看刘氏妇女的社会地位

在中国封建的家族制度下,家庭实行父权家长制和封建的道德规范,妇女地位低下,“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夫为妻纲” 等封建伦理观念始终是禁锢妇女的精神枷锁。她们“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听从于男权的支配和奴役。然而在这样一个大社会的历史环境下,发生在田背刘氏一族为人妻、为人母的客家妇女,却在这个传统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些事例甚至完全违背了一般以男性为主的宗法原则。让我们从田背村刘氏保留下来的谱牒、碑刻、口传资料文献,发掘出反映田背妇女地位的历史史迹,来复原客家妇女渗透在宗族活动中所具有的社会地位。

1、两份阄书

田背刘氏保存下来的两份阄书,一份是刘十郎一脉十九世刘敬斋家庭分阄薄,一份为刘十一郎一脉十五世刘朝辅家庭分阄薄,这两份阄书的立阄人都是由妇女主持。

一份阄书是刘十郎一脉十五世刘朝辅家庭分阄簿。该分阄簿高29厘米宽39厘米,全谱40页,是一份记载了由刘朝辅妻熊氏主持两次分析财产,熊氏殁后又由其长子、孙子二次分配,先后共四次的田产分配,时间跨度从1775年至1821年间约50年的历史。分阄簿谱主刘朝辅系刘蔚文之孙,刘蔚文生三子:长子鉽、次子钰、季子鋐。长子鉽,名紫成,生六子:长子桓一、次子兆元、季子进元、四子升一、五子杨一、六子朝辅。刘朝辅,妣熊氏。“熊氏平川高梧登州公女也,年十五字刘门,执巾朝辅刘君以内外”[7]。族谱中对熊氏有更详细的记载“朝辅,妣熊,系武邑高梧乡原任山东登州府知府熊青万公之女,生于康熙癸己年(1713)十月二十六日己时,卒乾隆五十九年(1794)九月初六日寅时,享寿八十一,葬本境长岭下巳山亥向丁已丁亥分金。生二男:敦远、敷远”[8]熊氏入刘家的第二年,刘朝辅分得父亲遗业计阄内田1495分,额租228.5觔,之后熊氏夫妻又“兢兢业业,勤俭备尝,蒙前业而□□□,约计续置禾税百有竒”[9]。熊氏38岁时丈夫刘朝辅“年末四十而中道崩殂”,当时熊氏恨不欲生,但考虑到膝下还有两个孤儿待抚。“长敦远年十五岁,次敷远年八岁”,[10]因此勇敢挑起了家庭的重任,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直至为他们娶妻成家。刘朝辅殁后十八年即1769年,熊氏第二个儿子敷远又不幸夭亡,仅遗一(指敷远子干清17691849)。当时熊氏自认为“又未能修身教家,摄服孀媳,兼之□□六旬精力衰疲,长男因弟妇之寡、侄子之□,□疑之际不敢独自理为,事在两难” 。[11]于是,177562岁的熊氏决定分家。熊氏主持分配田产时,组织了有娘家的舅公、亲房叔伯在场见证参加。依据阄书中所列在场亲属名单,查考刘十郎族谱,熊氏组织刘朝辅一脉亲属为五服之内亲房,其中最小辈份的为十七世刘长发,当年7岁,比熊氏二房孙干清年龄长一岁。

乾隆四十年(1775紫成六子朝辅妻熊氏第一次分阄家产参加族亲表

十三世

    

十四世

长:  紫成

次:  赤成

季:  洪成

十五世

桓一

兆元

进元

升一

杨一

 

贡球、贡璋

十六世

宏远

崇远

凤乔

恩甲

 

鸣凤

永泰

 

十七世

 

 

 

 

 

长发1748年生,7岁)

 

合计人数9

2

1

1

 

1

2

2

 

乾隆四十六年(1781)紫成六子朝辅妻熊氏第二次分阄家产参加族亲表

十三世

    

十四世

长:  紫成,

次:  赤成

季:  洪成

十五世

 

贡球、贡璋

十六世

宏远

崇远

凤廉

恩甲

 

鸣凤

永泰

 

十七世

 

 

 

 

 

13岁)

 

合计人数9

2

1

1

 

1

2

2

 

上表中可以看出熊氏分配家产时的慎重态度,亲属中几乎包括了各房份。本次分家,熊氏是这样分配田产的:

爰将祖父遗业并余夫妇续置田产共计三百八十余秤,内摘五十七秤五分、租谷捌拾□觔二斗二升半,为干字阄;又摘六十五秤五分、租谷捌拾觔零陆斗五升半,为坤字阄,□□均匀,凭阄拈受。[12]

从上文数字上看出,熊氏在产业分配时田产,所掌握的家中田产已达三百八十余秤,比刘朝辅殁时又增加了一百多秤,即熊氏在其丈夫殁后不但抚养了二子,家中的田产又增加了三分之一。熊氏在分家的过程中,并没有将家庭资产一分而尽,而只拿出产业的三分之一让二房平分。那么还有三分之二的产业,熊氏将它设为其夫妇尝、儒资业和作往来酬酢所需部分,由熊氏自已掌管。这样的田产分配,使熊氏能继续掌握家庭经济大权,以达到监护二子生存发展的目地,也为再分配家产奠定基础。

在第一次分家后的第六年, 由于二房人口日增,特别是长子人口日多,熊氏见先前分配给二房的田产已难维持他们的生活,因此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68岁的熊氏又进行了第二次田产分配,熊氏从自己掌握的蒸尝、儒资中又抽出部份田产由二房拈阄。熊氏在这次分配田产时说:

余今年更衰疲,恐在世无多□。因长房人生日繁,所□为敷年用。故踌躇将前所立之蒸尝儒资并□□之田,内摘出田税五十五秤一分,经众配搭,均平□凭阄拈得。□□□(敷)远受四税共二十七秤七分,共早冬湿谷四十九觔二斗九□□□□,每年额载民米三斗五升。次房孙干清招得田税共二十□秤八分,共早冬湿谷四十九觔二斗八升,每年额载民米三斗五升。仍余蒸尝儒资并未分之田,照依前式,□于屋宇及各项杂业俱未配分。[13]

熊氏第二次分析田产,仍留下蒸尝、儒资未分之田和屋业及各项杂业作为家庭共有财产仍由熊氏自己掌管。1794年熊氏去世,享年84岁。熊氏殁后18年即1812年,由熊氏长房刘敦远(时75岁)、次房干清(时43岁,其母邱氏67岁)主持了第三次田产分配,但仍留下一些屋业家产未分。第四次分配,因阄书缺失年代无法得知,不过我们可以从最后一次分析产业立阄人为长子敦远之子与次房敷远之子干清中分析,当是在刘敦远殁后,也就是说至少是1821年后进行。第四次分阄是刘朝辅产业最后最彻底分配,两房裔孙从此各管各业。因熊氏婆太在家庭中地位,其维系的家族集体资产的分配,历经50多年才告结束。

第二份阄书是刘十一郎一脉十九世刘敬斋家庭分阄簿。该分阄簿主要内容由刘氏分阄簿序、计开伟轩公尝田迹、计开霁楼公尝田迹、计开三尝会业、计开三公遗下屋业六个部份组成,主持人为刘敬斋妻邱氏,68岁。分阄簿谱主刘敬斋(18201887),字日庄,讳尚临,郡廪生,妣邱氏(18221909),生六子:长启征殇,次龄应,三泉应继承日宣弟,四溪应(18541895),五登应(18591922),六岳应。刘敬斋次子龄应,幼年往外不知所终,溪应三男分承。四子溪应生六子:则基殇、则诒、则范(分承长兄龄应兼承四弟登应、则羊,分承兄弟泉应、则奕,分承四弟登应)、则盘殇。五子登应,子二:则范、则奕,均由兄溪应子分承。六子岳应承本生父俊修公祧。从刘敬斋六子繁衍情况看,刘敬斋孙子辈,都为四子溪应之子。清光绪丁亥年(1887)刘敬斋殁,留下有刘敬斋用省吃俭积累千金而购置百亩良田、有刘敬斋祖父刘伟轩(17581809)名下、刘敬斋父亲刘霁楼(17971860)名下分得屋业、会业等一笔丰厚的产业。清光绪已亥年(1899)即刘敬斋殁后三年,刘敬斋四子溪应(时35岁)与五子登应(30岁)提出分居,邱氏(68岁)执行田产分配。邱氏主持分配田产最大的特点就是严格遵照刘敬斋遗嘱:“二子分居,祇可分与二子耕,不可分与二子管”,[14]即按“分耕不分家”的原则进行。阄分四份“嫡长贤幼而平分”为确保“前代之蒸田千秋不售”,还规定二子名下分耕田业“不得私将自耕之田出典与卖,如有一家私典与卖者,三家当执简以争。”[15]

2、两则传说

鸭子垄、鸭子神传说。鸭子垄、鸭子神传说说的是田背刘十一郎四世孙刘义贤之孙刘继宗的故事。刘义贤生二子,长子兴甫,次子受甫。刘受甫好赌成性,将所分得的财产输个精光,最后还把其妻朱满娘押为赌柱,卖给了武平象洞人家。母亲朱满娘带着刘继宗再嫁武平象洞,稍长大些,刘继宗因其身世与同村小孩吵架受到伤害,之后朱氏决定将儿子刘继宗送回田背。

继宗回家时母给鸭妈数只作立家之本,到双髻岌下岌时鸭笼门脱落,鸭妈惊走山坑而出,继宗追之不及,挑着空笼怏怏而回。到墓子坡上,偶听溪中鸭妈叫,到溪认之,乃是母给鸭妈[16]

刘继宗回田背有多大年纪不清楚,但从刘继宗能挑着母亲送给的鸭妈走几十里那么长的一段路来看,刘继宗年龄应当在十岁左右。故事的主人翁刘继宗(1398年生)正是后来田背刘氏繁衍最旺的一支之祖,他所繁衍下来的裔孙占目前田背刘氏总人口的6 / 7。刘继宗在世时为报母恩,要子孙后代牢记这段历史。鸭子垄、鸭子神故事流传四百年后的1804年,田背刘氏在当年刘继宗找回鸭妈的“鸭子笼” 路右侧建“鸭神公王位”,1861年,刘十郎一脉的刘万八郎裔在“鸭神公王位”路的左侧捐田二坪筹资新建凉亭一座,取名“怀远亭”。田背刘氏对朱满娘的崇拜之举还远不止这些,后来他们还将朱满娘骨骸从武平象洞迁回田背与刘继宗父刘受甫同穴。康熙辛未年(1691)刘继宗裔孙又将刘继宗骨骸迁与其父母刘受甫、朱满娘合葬。此后,刘继宗一脉每年清明后三天为祭祀五世刘受甫、朱满娘考妣与刘继宗之日。祭祀时,要在鸭神下及码头上各吹30分钟八音,请回刘母朱満娘共享牲仪,下午再吹八音将刘母朱満娘送到码头上表达裔孙孝道之心。这种专门祭祀朱氏的方式,直至延续到1950年止。

刘孟昭妻张氏献计退敌保宗族传说,讲的是明末清初来苏里下都(今属永定县洪山乡下半径)张恩选率农民起义军攻田背的故事。中都历来有鱼米之乡的美称,田背刘氏又是远近闻名的巨姓大族,因此,自明洪武十八年锺子仁领导畲族起义开始,历次兵燹都与田背有关。如明崇祯年间永定下径农民张恩选起义、清咸丰七年春太平军国冀王石达开部石国宗攻福建进驻田背村,以及清同治三年太平军康王汪海洋转战田背等。为避兵祸,刘姓一族分别在田背的上寨建“浒安寨”、中寨建“中兴寨”、樟树下建“康宁寨”。三寨之中的“康宁寨”为刘十一郎一脉所建。清康熙元年(1662)茅磜峰义军赖丫婆(亦系张恩选领导的义军)率众攻打康宁寨,康宁寨刘氏族人顽强抵抗。相持之下,义军又对康宁寨采取围而不攻策略,欲断寨中粮水,达到不攻自破的目的。此时被围攻多日的康宁寨也已缺粮断水,情况危急。关键时刻,刘孟昭妻张氏献一计,建议用尿水将衣服浸湿晒于高处。此举果然见效,张恩选义军见寨中高高挂起的衣服误认为康宁寨中有水泉,康宁寨是攻不下来了,于是义军撒退而去。刘孟昭妻张氏计策保全了康宁寨全寨安然无恙,刘十一郎一脉也因此得以存续,刘孟昭妻张氏从而成为族中英雄人物被流传下来。

3、一块碑文

镶嵌云霄阁一楼正厅内、道光十年(1830)镌的《劝捐缘首刘象文母陈氏》碑,是一个以女性为缘首开展捐资礼佛活动的碑记。为了方便讨论,现将《劝捐缘首刘象文母陈氏》全文引录于下:

劝捐缘首刘象文母陈氏

众信女捐助装三大元君金身、神龛等,佛边陆拾三员五分。又将众信女敬奉三大元君座前香灯芳名开列于后:

邱攀桂妻李氏,邱始熙妻薛氏,邱始豪妻童氏,邱始珍妻张氏,邱应达妻刘氏,黄亮大妻邱氏,何启学妻刘氏,何殿才妻郭氏,何开万妻锺氏,何利仁妻邱氏,何守仁妻饶氏,何林香妻邱氏,何葵香妻邱氏,何命行妻邓氏,何命扬妻兰氏,邱猷达妻赖氏,邱能达妻赖氏,邱伟达妻饶氏,邱廉达妻锺氏,邱应芳妻锺氏,邱时伟妻刘氏,陈胜华妻李氏,邱新喜母刘氏,张福桂妻邱氏,张宗桂妻薛氏,邱东汉妻锺氏,何永昌妻邱氏,张敬孚妻陈氏,邱建屏,何萃如妻刘氏,邱秉元妻包氏,邱干辉母罗氏,罗毓基妻刘氏,邱友儞妻何氏,邱友僖妻锺氏,赖顺祥,赖顺豫,赖顺华,赖慕智,邱文运妻刘氏,邱晋阶,邱蔚芳,邱作林妻刘氏,以上各助番银壹员。

道光十年(1830)岁次庚寅仲秋月  吉旦

这份由信女捐助的名单中,参加刘象文母陈氏劝捐活动的共有45人(含陈氏)、17姓。这45人中,代表夫家的姓有刘、邱、何、黄、陈、张、罗、赖8姓,信女的姓则有李、薛、童、张、刘、邱、郭、锺、饶、邓、蓝、赖、陈、包、何、罗1638人。这中间,以母亲名誉参加的有邱、刘两姓3人,还有何、赖、邱七位男姓掺杂其中。从刘象文母陈氏组织的这个募捐活动参与的姓氏来看,是一个跨出宗族的集体崇拜组织。因为早年田背居住的只有傅、朱、刘、罗、张、许6姓,罗、张、许很快就迁离田背,邱、蓝姓还没到田背,那么碑文中涉及的1745人中,除刘象文母是田背村人、中都无童姓外,其它1543人,可能就是来自中都镇其余19个行政村。为了弄清楚陈氏组织募捐对象的居住区域,笔者对中都各姓居住地做了调查(参见下表及附图)。

 

中都镇各姓居住区域表

军联村

蛟腾村

兴坊村

复兴村

永联村

田背村

古坊村

中都墟

高、池、李、杨、林、罗、郑

曹、何

黄、林、郑

龚、蓝、许、陈

郭、廖、李、林、范、陈、姚

刘、傅、朱、邱

赖、张、吴、陈、锺

曾、罗、何、张、黄、龚、锺、饶、郑

富光坑

由安村

前峰村

陈和村

古基村

亲睦村

都康村

长徐村

李、何、锺

李、锺

张、郑

张、叶

李、何、梁

罗溪村

黄店

 

 

 

 

 

 

何、陈、罗

 

 

 

 

 

 

 

中都镇行政村分布图                      永联                     

                                                        富光

 

 

                                            军联

 

 

                                               长徐

 

                              陈和

 

                    

                                                                     都康

                                                       

                                                                   

                                             由安                  古基

                                                      睦邻

                             田背

                      云霄阁

                                            饶坊

                                 蛟腾         亲睦

                                                              古坊

                                  

                          

罗溪 中都镇

                             存耕堂

 

           瑞香

                                        

兴坊

                                         黄店                复兴

                                         

                                                           仙村

从上表可以知道,陈氏组织的募捐活动,若以男性居住的区域看,有田背村刘姓,亲睦村邱姓,罗溪村何姓,兴坊村黄姓,古坊村陈、赖姓,中都墟张姓,军联村罗姓,涉及7个行政村。若以妇女姓氏范围来统计,则有中都富光坑李姓,亲睦村张、邱姓,田背村刘姓,永联村郭姓,古坊村、寨下村锺姓,黄店饶姓,仙村邓姓,复兴村蓝姓,古坊村赖、陈姓,罗溪村何姓、军联村罗姓,涉及10个行政村,这还不包括庐丰乡包姓,下都薛姓,以及还有可能是跨出县份的童姓。从碑文所反映出来的这些姓氏居住地,刘象文母亲组织的是一次跨出刘氏宗族之外的社会募捐活动。为了弄清刘象文母何以组织起这个跨宗族劝捐的活动,笔者到中都的十多个行政村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田背刘氏宗族设有许多的尝会,其中由女性组织、女性参加的妇女会就有多个,如“荣华会”、“老夫人会”、“天后廿四会”、“天后圣母会”等。荣华会,即荣华富贵之意,每年的正月二十、五月二十、八月二十、十二月二十办会,妇女们一般一年选择赴三个会活动。天后二十四会,每年三月二十、八月二十共举办二次。老夫人会,正月十六、七月十六、九月十六一年三次。而这些妇女会在中都其它村普遍存在。中都各妇女会开展活动,一般都会利用当地逢二、七墟来协调。逢集会的日子,妇女们采取各地轮流办会的方式,时间与地点相应改变。因此,这是一个自发形成的不同宗族、不同姓氏女姓的固定祭神集会,一个超出宗族之外的妇女活动圈。赴会的这一天,妇女们主要进行念经、祀福、吃饭、唱歌、联谊等活动。这是刘象文母亲跨宗族劝捐活动的现实社会基础。

 

四、客家妇女地位问题的分析和讨论

上文,我们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再现当年客家妇女在宗法制度完善的刘氏宗族中的地位与权力,

这些闪耀着光芒的田背妇女婆太),她们的地位是如何产生?他们的权力又是源于什么?这是值得我们加以分析和讨论的问题。

 1、两份阄书中客家妇女(太婆)在家庭中的权力地位分析

从田背刘母邱氏、熊氏两位婆太主持分配家庭财产的案例看,两位婆太的家庭地位之共同点是,婆太作为家庭的关健性领导者,她掌握着家庭经济分配权力,表现出田背刘氏女性婆太在丈夫过逝后成为家庭财产的实际支配者,而不是由传统的由长子支配。不同点是,婆太取得权力地位的具体条件不同。邱氏的权力来自于其在家庭中的威望,作为丈夫的代言人,提出指导原则分配与丈夫共同生活时创置的家庭财产。熊氏则是中年守寡,在丈夫去世后勇敢地承担维护家庭的重负,成为维系家庭的中流砥柱。我们从阄书可以读出,熊氏分配田产380余秤的来源有三笔:第一笔,接受上祖遗业计阄内田1495分,额租228觔半;第二笔,与丈夫共同生活时增加近百秤;第三笔、与长子续置田亩约计禾税不下百秤,这380余秤的产业中有三分之二是熊氏参与与主持创造出来的,因此熊氏的地位不但是守寡支撑家庭、扶养儿子的结果,更是她使家庭财产不断增值扩充的一种肯定。因此,熊氏在主持财产分配时,是作为家庭权力代表自己来主持的,而且第一次分家时,熊氏留下了三分之二的田产自己掌握,以控制着家庭经济发展的走向,此后再逐步下放权力。熊氏在分配田产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宗族生活的原则,组织了家庭之外、宗族之中的五服族亲参加。由于熊氏在家庭中的绝对地位,使得该家庭财产的多次分配历时长达50多年之久。

有学者认为,在夫死从子观念的支配下,妇女对家庭财产的处分以及其它民事法律活动,起码须征得长子之同意,母亲的能力是极不完整的。妇女并无完全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17],但在田背发生的这两起由婆太主持的家庭财产处分来看,并不是这样。

熊氏分阄薄参加财产分配人物年龄参照表

分阄次数

分阄时间

立阄人

参加:长房

参加:二房

第一次

1775

熊氏62岁,守寡23年时

敦远38

干清6,其母邱氏30,守寡6

第二次

1781

熊氏68岁,守寡29年时

敦远44

干清12,其母邱氏36,守寡12

第三次

1812

敦远、干清,熊氏殁后18

敦远75

干清43,其母邱氏67岁,守寡42

表中说明,熊氏第一次分配田产长子已38岁,长子并没有取得代表父亲主持分家的地位。另一份阄书也是这样,邱氏65岁丈夫殁,她68岁时二子提出分家,邱氏在分配田产时,严格遵照丈夫遗嘱“分耕不分家”的原则来进行,这时邱氏的四子35岁、五子30岁,都已进入中年,但他们同样没有能取得代父处分家庭财产的权力,必须服从母亲邱氏的决定。

不过,这里需要指出的,不是所有的媳妇熬成婆以后都能有地位。由熊氏撑控的刘朝辅家庭中,与熊氏同样命运的媳妇邱氏,她从24岁开始守寡,一直到熊氏殁的二十多年后的家庭账簿中,67岁的邱氏的名字在阄书上都没有出现,都以她的儿子为代表,是个始终没有权力和地位的妇女。此外,熊、邱这两位婆太有着强烈的“同居”意识,[18]这种强烈的维护家庭团结的思想观念,在分配财产时得到充分体现,才有“分耕不分家”和长达50多年的分家历程。客家妇女这种财产分配的形式,与闽南地区宗族家庭一次分家的形式不同,它更体现了客家人团结和维护家庭集体财产的精神。

 2、二则故事传说中的客家妇女地位

宗族中有许多故事产生,有些故事一传即失,有些故事几百年众口一词,作为宗族的集体记忆被保留下来。田背刘氏两则歌颂妇女的传说,都是刘氏宗族服从于最根本的道理即宗族人口的需要而流传下来,表达了宗族对人口繁衍与生存安全的强烈愿望。特别有意思的是,田背刘氏为了家族繁衍的需要,塑造了一个与儒家传统思想相悖的反潮流女性,将已改嫁的妇女作为正面人物来塑造,甚至为她树碑立传。而这一有悖儒家思想的传说,其特殊的意义在于:第一,它传递的信息是为宗族的传宗接代将孩子送回田背,而这个回到田背的刘继宗后来成为刘氏发展中裔孙最众的祖先。第二、宗族共同认可的目标——表达刘氏一族对繁衍人口祖先的选择,不是那种正统的儒家思想原则,而是按照宗族需要来挑选的。虽然传说中女性的形象是一个与儒家伦理道德标准相悖的再嫁妇女,但正是这位妇女,为田背刘氏的发展繁衍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同样被田背刘氏选择作为宗族崇拜的婆太来祭祀。第三、刘继宗母亲送给刘继宗的鸭妈失而复得之地,被暗示这是个繁衍发达的风水宝地,鸭妈生蛋,预示宗族的发达昌盛。鸭妈生蛋这样的传说故事许多地方都有,但田背刘氏所不同的是,专门为它建坛设立神位。第四、这个故事的重要意义还在于,田背刘氏对女性祖先的认定是通过鸭妈公王来呈现的,传说追溯到鸭妈公王,用鸭妈顽强的生命力和生育能力,来彰显女性对宗族人口繁衍的重要性。

田背刘氏流传下来的母性的形象,可以说凝聚了丰富的思想内涵。刘孟昭妻张氏献计保宗族的传说,也是在宗族的危亡时刻,为拯救宗族而挺身出现的宗族英雄。这些神话故事确定了客家妇女在宗族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及其所承担的“繁衍宗族、拯救宗族”的作用。鸭子垄、鸭子神以及刘孟昭妻故事传说,传递的是代表宗族繁衍和生存安全需要的女性神话当然,这些传说故事更丰富的社会文化意蕴,以及它的来源流播究竟为何,我们现在还很难完全说清楚,仍有待于更多学者去寻索和探讨。

3、一块碑文中表达的传统妇女地位

作为一个以女性为缘首的劝捐活动,缘首刘象文母陈氏则代表着传统儒家思想影响下的婆太的典范。刘象文母陈氏在中都镇妇女圈中的地位的形成,与其夫家在田背的地位密切相关。缘首刘象文(17901855)母陈氏,是田背村刘十一郎一脉十七世孙刘映芳之妻。刘映芳“讳东阳,号惜吾,侯选按察司照厅,生于乾隆丁丑年(1757)三月十六,卒于嘉庆戊午年(1798)十一月十六”[19],刘映芳的爷爷刘子任(16991789),正是上文提到的被清道光帝封赠“乐善好施”的上杭县南路第一首富。而刘映芳的父亲刘三道(17331817),讳希三,号心鍳,官任“布政使司理加二级克襄王事,嘉庆三年特授奉直大夫,请封祖父母、父母及妻室” ,[20]是一位清朝官员。族谱载,刘映芳“配陈氏,例封孺人,副配陈氏,生于乾隆壬辰年(1772)四月初六、副配周氏。生三男:象文、次出继、象魁,三男俱副配陈氏所生”[21]。可以看出,刘象文父亲的三位夫人中就有二位陈氏,一位正配夫人,一位刘象文生母陈氏,而碑文中刘象文母指的是哪一位陈氏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缘首陈氏是一位有身分、有地位的女姓,她的地位来自刘氏家族的富有与官宦背景。

通过上述分析,客家妇女在家族中的权力地位,是客家女性在田背刘氏绵延数百年的文化进程中,通过其所承担的“繁衍宗族、振救宗族”的作用来实现的。其地位与贡献不容漠视。这些传说或文献记录中的妇女形象,成为封建社会男权主义盛行的背景下,一些值得探究的闪光点。其中最有意思的,是鸭妈神故事传说中的再嫁妇女,这个与儒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封建道德标准相悖的朱满娘,却是一个繁衍了刘氏一族6/ 7人口、几百年来一直被刘氏族人崇拜的婆太。这些案例对客家妇女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应该看到,封建宗法社会中的田背刘氏宗族,男性始终在宗族中占统治地位。我们从男性控制编撰的家谱中的谱序、凡例、族规、家法等内容就可以看出来。族谱修撰始终贯穿着宣扬封建忠孝节义、三从四德、重男轻女、族长专制等封建伦理观念。在这个宗法制度健全的刘氏宗族里,妇女的地位其实并没改变,妇女们虽然有自己的组织、自己的活动,和超出宗族之外的联系,但从刘象文母陈氏及其组织的信女名单中不难发现,这些信女仍用丈夫的姓名来代表自己的身份。族谱中标榜的女性形象,都是那些封建伦理道德评估出来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典范,那些被封为孝女、烈女、贞女的女性,被称之为“巾帼之丈夫”,并“题旌兹载谱中,俾芳名留诸后代,以俟表扬也”[22]。而那些在田背刘氏发展史上为“繁衍宗族、拯救宗族”做出巨大贡献的闪耀着妇女光芒人物史料,族谱中只字不提,只能在传说和契约文书中看到。

 

五、初步结论

田背刘氏自从宋元之际迁往开基以降,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成为一个人口众多、文化比较发达的宗族群体,而且涌现出一批儒家知识分子和商人,营造了许多祠堂、庙宇,并编修了体例完备的族谱,组织了上杭、长汀、武平三县65个村的刘氏族人修建省、州二级试馆,成为远近闻名的巨姓大族。

自明嘉靖年间田背刘氏首次修谱以来,田背刘氏先后共进行了六次体例完备的族谱编撰活动,保护了清乾隆、嘉庆、道光期间刘氏在田背修建的庙宇、碑坊、民居建筑、文化遗址和宗族文书档案,特别是保留了记载刘氏一族客家妇女珍贵文献、碑刻和传说资料,为讨论在“男尊女卑”格局下客家妇女的地位, 提供有价值的史料依据。

在这个口众多、文化比较发达的田背刘氏宗族群体背后,客家妇女承担着家庭繁重的劳动,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哺育着刘氏一代又一代的人口。一方面,客家妇女因受到“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伦理道德的束缚,她们在家庭中仍然充当着生儿育女、照顾家庭、朝圣进香、祈求平安,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尽管田背妇女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和超出宗族之外的联系,形成妇女固定的祭神集会,但她们仍是丈夫的附庸品,使用丈夫的姓名立碑,在封建社会夫权至上的桎梏下,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性质基本没变。另一方面,这个宗族内还树起了若干与妇女(婆太)形象,有的甚至是与儒家封建道德观相悖,具有逆叛、反潮流,但又是 “繁衍宗族、拯救宗族”的客家妇女(婆太)形象。两份阄书中,熊氏婆太的权力地位来自于当她的丈夫殁后,能够勇敢地承担家庭的重任,不但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直至为二子娶妻成家,还使家庭产业增加了三分一而确定;邱氏婆太的地位则来自她的丈夫遗嘱,作为丈夫代言人的角色而确定。碑刻中刘象文母陈氏在中都众信女中的地位,则是来自刘氏家族的富有与官宦背景。二则传说故事刘孟昭妻及鸭子垄、鸭子神以故事是最重要的。刘孟昭妻张氏,因其在宗族生存发生危机时,献计退敌保全了宗族而被传颂。鸭子垄、鸭子神传说中的朱满娘这位具有逆叛、反潮流妇女(婆太),恰恰是一位被刘氏宗族选择认同的婆太祖先,几百年来一直都被供奉、祭祀,并以口传的形式代代流传,被宗族作为集体记忆保留下来,而在刘氏一族的占有重要地位。刘氏宗族服从于最根本的道理即宗族人口繁衍的需要,他们以此为出发点选择并传颂着祖先传说,传达了对宗族人口繁衍与生存安全需要的信息,这也正是田背刘氏保留下来的无形文化遗产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让人们透过刘氏宗族发展历史现象,研究客家妇女地位。

 

 

 

 

附录1

刘母熊氏分阄簿序[23]

 

□□箸私言

□□熊氏,平川高梧登州公女也。年十五字刘门,执巾朝辅刘君别以内外。越明年,君受先君子紫成公遗业,计阄内田一百四十九□(秤)五分,额租二百贰拾捌觔半。紫成公生六□(子),□□□房末。维时年未及冠,公时加训诲:□□创业固难,守成亦不易,为人后者苟克念□□缔造之艰,而制节谨度,即一粒一系亦不□□视斯,保世业以滋大,而称为贤肖。君志□而不忘,因之兢兢业业,勤俭备尝,蒙前业而□□廓,约计续置禾税百有奇秤。此我君之□□兼创者也。夫何数奇祸作,岁庚午,君年未四十而中道崩殂,斯时恨不欲生,岂难随之□井,乃膝下殷依,而二孤是抚。长敦远年十五□(岁),次敷远年八岁,迄于今俱各受室而生育回□。□十年来,寡氏虽无贤德之可称,而备历诸□,□□□俭,不敢有违乎夫君,并不敢有悖□祖训,除婚娶丧葬及构造房屋、捐纳功名外,所有羡余亦稍为续置田亩约计禾税不下百秤。使天降之福,汝兄弟协力持支,谁云合则□□,乃门衰祚薄,次男敷远不幸夭亡,仅遗一□□。余寡氏又未能修身教家,摄服孀媳,兼之□(余)□(越)六旬,精力衰疲,长男因弟妇之寡、侄子之□,□疑之际,不敢独自理为,事在两难。踌躇再四,爰将祖父遗业并余夫妇续置田产共计三百八十余秤,内摘五十七秤五分、租谷捌拾觔二斗二升半,为干字一阄;又摘六十五秤五分、租谷捌拾觔零陆斗五升半,为坤字一阄,□(二)□(房)均匀,凭阄拈受。又抽出九十四秤为余夫妇烝尝,余归世后,二房轮流收租,以供祭祀之需。又抽出七十五秤七分半,立为儒资,以励后人之力学。今则属余管业,日后照簿额分收。又□(抽)□未分田七十九秤,内拨与贴长房功名桥□□田柒秤,又冡子抽长塘子里田贰秤、黄□田陆秤,又拨与嫡孙田肆秤,又拨与嫡曾孙田三秤,又拨与两房娶媳田各五秤。除拨外,仍存未分田十七秤、租谷一百四十四觔半零□□九升,属余管业,供余往来酬酢、日夕费用□□之资,俟百年诸事毕后,许汝两房子□(孙)配搭均匀,分而受之。念之哉尔曹男妇,各宜克俭克勤,负前人创业艰难之意,以慰尔祖尔父在天之灵,是为序。

 

乾隆四十年(1775)岁次乙未孟秋月吉旦立阄熊氏

  敦远

  永清  干清

伯叔 贡球  贡璋

   弘远  崇远  凤乔  恩甲  斗□ 鸣凤  永泰

侄孙 长发

亲识  邱锺华  邱毓元 

  熊显光   熊瓉光

表舅  邱启魁 

代笔  熊巽荣

 

 

附录2

刘母邱氏分阄文簿序[24]

统久必割,天下之大势;合久必分,一家之常情。余业师叔父敬斋公捐馆之三年,二世弟溪应、登应言分居,乃置酒延亲族内外老成人等,见母氏邱老孺人商酌所以,佥曰:孺人在,尊意云何?面命可也。孺人曰:昔我公苦读得膺岁荐进士,厯认保设教数十年,俭食俭用,以积千金而置百亩。此百亩者,乃公苦口苦心博来也。且公有言曰:吾之田当留为蒸尝兼立为衣资尝,日二子分居,祇可分与二子耕,不可分与二子管。今公杯土未干,言犹在耳,吾何敢违言与子哉?然无一亩与子者,亦非定论也。今吾思之,惟有上都老富坑田税貮拾柒秤分作四股,一拨与现故长男龄应名下管,一拨与故次男泉应名下管,一拨与三男溪应名下管,一拨与四男登应管。除此貮拾柒秤外,概留为尝田。至伟轩公、敬斋公遗下屋业、会业,仍作四股拨为长、次、三、四诸男名下,各管各业。其三公蒸田及衣资田只得四家名下分耕,不得私将自耕之田出典与卖,如有一家私典与卖者,三家当执简以争。今二子已分之后,好自为之,以承父志也。佥曰:分耕不分田,公之谋深矣,殆有鉴于前代之蒸田千秋不售欤。余曰:孺人之意美矣。窃观古来君传国、父传家,或宠嫡长或宠贤幼,纷纷不一,而孺人之命兼嫡长贤幼而平分,然无虑及多子之子者,盖大学所以有人自有意欤。阄拨定,众皆退,世弟属余序。余考先达分居序往往有引,远引夷齐让国,近引张公艺九世同居,以为父死骨犹末寒,兄弟争论分家者劝。余则谓天下之大势一家之常情者,诚以世弟能识时势而守经常也。是为序。


 

[1] 引自中都《田背村志》(1991年臘刻本),第48頁。

[2]《閩城劉氏試館名譜》,1937年刻本),第1頁。

 

[3]田背《劉氏族譜》(民國十年版),卷七第16頁,清公房元嵩公支十一世至十五世。

[4]同上註,第16頁。

[5]田背《劉氏族譜》(民國十年版),卷七第16頁,清公房元嵩公支十一世至十五世。

[6] 《閩城劉氏試館名譜》,1937年刻本),第34頁。

[7] 田背《刘母熊氏分阄薄》,第1页,序。注谱名“刘母熊氏”部分为笔者拟。

[8] 田背《刘(刘十郎)氏族谱》(光绪二年即1876年版),第2卷第70页,万九郎傅公房十一世至十五世。

[9] 田背《刘母熊氏分阄薄》,第1页,序。

[10] 同上。

[11] 同上。

[12] 田背《刘母熊氏分阄薄》,第1页,序。

[13] 田背《刘母熊氏分阄薄》,第23页。

[14] 田背《刘母邱氏分阄薄》,第1页,序。注谱名“刘母邱氏”部分由笔者拟。

[15] 田背《刘母邱氏分阄薄》,第1页,序。

[16] 《田背村志》,1991年腊刻本,第261页。

[17] 陶毅、明欣:《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史》,东方出版社,1994年,163页。

[18] 《大明律集解附例·户部》"卑幼私擅用财"之纂注云:旧注谓弟辈曰卑,子辈曰幼,父辈曰尊,兄辈曰长。同居二字最重要。”

[19] 田背《刘(十一郎)氏族谱》(民国十年版),第4卷第73页,兴文广贞房元镇常支十六世至二十世。

[19] 同上。

[20] 同上。

 

[22] 田背《刘氏族谱》卷首“节孝记”。

[23] 篇名笔者拟。

[24] 篇名为笔者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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