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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前辈讲,我广传公巨河房某祖公(世系名字未详),于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到兴宁的一个山上祭祖,带有一条家中饲养的狗。这祖宗饮酒过量而大醉,睡在祖墓旁的草地上;风吹香烛纸宝之火,引起火灾。情况非常危急,眼看就快要烧到主人,正好祖墓旁有一小水池,狗到水池中弄湿身体,在主人周围的草地上打滚,“湿身灭火”。良久,祖公酒醒,发现火烧山岗,而祖坟旁周边完好,狗却死在旁边。他理会了是狗救了自己的命,狗舍身救主,祖公非常感激。将狗葬在山坡上,并在狗坟旁倒种一竹子,并立誓:竹子若活,我子孙世代不吃狗肉。次年祭祖时一看,竹子真的活了,且枝繁叶茂。此坡就叫“倒竹坡”,狗是我等的救命恩人,至今我们都不吃狗肉;世人称我们是“狗救刘”。这支的一后裔,于清朝年间迁至广西玉林市山心镇升平村17队。现在我村有刘氏500多人,在贵港市湛江镇有刘氏宗亲2000多人不吃狗肉的。
此典故是根据广西玉林市开七公21世孙刘达章致广东兴宁市刘氏宗亲联谊会的一封信整理。 |